微波炉使用方法 _53
04 微波炉使用方法
加热
您的微波炉加热食物所用的时间比普通炉灶所用时间少得多。
下表中的功率级别和加热时间可用作指南。表中确定的时间假定液体为室温
(+18 到 +20 ℃),冷藏食物的温度为 +5 到 +7℃。
进行覆盖
避免加热较大的食物(例如大块的肉),它们可能会在中间被加热之前就被过
度烹调或烤干了。加热小块效果更好。
功率级别和搅拌
一些食物可以用 900 W 的功率进行加热,而另一些可能应该使用 750 W、600
W、450 W 或甚至 300 W 的功率。有关指导说明,请查看下表。通常情况下,
如果食物鲜嫩、份量较大或者容易被快速加热(例如肉馅饼),则最好使用较
低的功率级别加热食物。
在加热过程中充分搅拌或将食物翻过来可以获得最佳的效果。如果可能,食用
前再次搅拌。
加热液体和婴儿食物时应特别注意。为避免液体喷发沸腾和可能的烫伤,请在
加热前、加热过程中和加热后搅拌。放置期间将它们留在微波炉中。我们建议
将一个塑料汤匙或者玻璃棒放在液体中。避免过度加热(从而烧坏)食物。
最好低估烹调时间,并按需要进行额外的加热。
加热和待机时间
第一次加热食物时,记录下所用的时间将很有帮助,以备将来进行参考。
务必确保加热的食物被充分均匀加热。
加热后将食物放置一段时间,以便使温度平均。建议在加热后放置 2-4 分钟,
除非表中建议了不同的待机时间。
加热液体和婴儿食物时应特别注意。另请参见介绍安全注意事项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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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2 8: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