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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的安全
使用产品前请认真阅读产品及相关产品的使用说明。
严格遵守使用说明。用户必须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说明。只能按照规定的
适用范围使用该产品。
不得丢弃使用说明。用户必须确保妥善保存以及按规定使用产品。
只允许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使用该产品。
遵守涉及该产品的地区和国家准则。
只能由受过相关培训的人员按照本使用说明对产品进行检测、修理和维修
(参见第 172 页 “ 维护 ” 一章)。本使用说明中未提及的维护工作只能由
Dräger 专业人员或经由 Dräger 培训的专业人员执行。Dräger 建议用户与
Dräger 签订维修合同。
维修时只能使用 Dräger 原厂零件和配件。否则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正常功能。
不得使用有缺陷或不完整的产品。不得对产品进行任何改动。
产品或产品零件发生故障或失灵时请告知 Dräger。
与电子设备的安全连接
对于使用说明中未提及电子设备的安全连接,请在咨询制造商或相关专业人士后
进行。
在易爆危险环境中使用
用于在易爆危险环境中使用的设备或结构部件已通过国家、欧洲或国际防爆指
令认证,仅允许在准许条件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不得更改设备和部件。
不得使用有故障或不完整的部件。修理设备或部件时必须始终遵守适用规定。
警示符号的定义
本文件中使用了以下警示符号,用于标记和强调相应的文本内容,从而引起用
户的注意。警示符号的定义如下:
注意
可从技术文档数据库 (www.draeger.com/ifu) 中下载电子版技术手册和简要说
明书。
警告
表示潜在的危险状况,
如果不加以避免,可能会导致重伤甚至死亡。
小心
表示潜在的危险状况,如果不加以避免,可能会造成人员受伤或产品和环境遭
受破坏。也可以用于警示不安全的使用方法。
注意
表示有关产品使用的其他信息。
适用范围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用于持续监控工作场所以及爆炸危险区域中的环境空气中的
多种气体浓度。
可独立测量最多 6 种气体 (视安装的 Dräger 传感器而定)。
检测和许可
标识
铭牌图和一致性声明见附加资料 (订货号 90 33 890)。不得覆盖气体检测仪上
的铭牌。
测量技术能力测试适用于气体检测仪 X-am 5600 和标定仓。防爆认证仅适用于
气体检测仪 X-am 5600 ;不得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标定仓。
测量技术能力测试 BVS 10 ATEX E 080 X 指的是使用目标气体进行的调整。
指定操作区和操作条件
按区划分的爆炸危险区域
设备规定用于 0、1 或 2 区爆炸危险区域或有甲烷危险的矿区。规定用于 –20 °C
至 +50 °C 的温度范围内,以及可能存在爆炸等级为 IIA、IIB 或 IIC 和温度等级
为 T3 或 T4 (取决于电池和充电电池)的气体的区域。在矿区使用时,设备只
能用于受机械影响风险较小的区域。
按级别划分的爆炸危险区域
设备设计用于爆炸危险区域,其中,按照类型 I&II、1 区 或 2 区规定用于
–20 °C 至 +50 °C 的温度范围内,以及用于可能存在 A、B、C、D、E、F、G
组别和温度等级为 T3 或 T4 (取决于电池和充电电池)的气体或粉尘的区域。
安全指示
为了降低易燃或爆炸环境的引爆风险,务必注意下列注意和警告提示:,
警告
在 Dräger 传感器 XXS H
2
HC 测量范围内增加的氢气浓度可能在 Dräger 传感
器 XXS H
2
S、XXS CO、XXS H
2
S (LC) 和 XXS CO (LC) 上出现增加影响以及
在 Dräger 传感器 XXS O
2
上出现减小影响时导致错误警报。
警告
只能使用电源组 ABT 0100 (83 22 237)、HBT 0000 (83 18 704) 或 HBT 0100
(83 22 244)。针对允许的电池和相应的温度等级请参见电源组。
警告
不得在爆炸危险区域内更换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