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 饪 指 南
C
-16
特别注意事项
可做
不可做
鸡蛋、水果、坚果、
籽、蔬菜、香肠和蚝
*
加热前先在蛋黄、蛋白和蚝上刺孔,以避
免发生“爆炸”。
*
先刺破马铃薯、苹果、南瓜、热狗、香
肠和蚝的表皮再加热,以让蒸汽释放。
*
煮带壳的鸡蛋。这样做将可能造成“爆
炸”,导致微波炉损坏或人受伤。
*
煮全熟
/
半熟蛋。
*
让蚝煮过头。
*
放带壳的坚果或籽进去烘干。
爆米花
*
选择专为微波炉设计的袋装爆米花。
*
留意听爆米花爆开的声音。速度将逐渐慢
下来。
*
直接把玉米和黄糖放在玻璃碗里来做
爆米花。
*
整个爆开过程的时长不可超过包装
上所述时间。
婴儿食品
*
把婴儿食品从瓶子移到小盘子后小心加
热,过程中不时搅拌。确认温度是否合
适,以避免烫伤。
*
加热奶瓶前先摘下瓶盖和奶嘴。加热后摇
晃奶瓶以让液体均匀。确认温度是否合
适。
*
加热一次性使用的瓶子。
*
过度加热奶瓶。
*
连同奶嘴一起加热。
*
把婴儿食品留在原本的瓶子里加热。
一般食物
*
带馅料的食物在加热后应切开,以让蒸汽
释放,避免烫伤。
*
加热液体或麦片时使用较深的碗,以防
食物沸腾时溢出。
*
加热少量切细碎的根类食物时,需把它们浸
泡在水里。加热少于
100
克的食物将可能引起
火花,造成烧焦和着火。
*
用有盖玻璃容器或密封容器来加热
或煮食物。
*
油炸食物。
*
加热和烘干木材、药材、湿纸巾、衣
服或花。
*
在没有“吸收性”材料(如食物或水)的
状态下操作微波
.
液体
(
饮料
)
*
煮水或液体请参看
C
-1-2
页的重要安
全说明,以避免发生爆炸和迟发型喷发
式沸腾。
*
加热超过建议的时长。
罐头食品
“可煮袋”食品
*
把袋装和罐头食品放进容器后再加热。若
用铝和其他金属容器,将可能引起火花,
造成损坏。
*
把食物留在罐里或袋里加热。
香肠卷、派、圣诞
布丁
*
依照建议的时长来加热。(这类食物含高糖
分和
/
或油脂)
*
煮过头,以免引起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