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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確保電線的位置不會被踐踏、令人絆倒,或引起其他方式
的損壞或受壓。
•
除非絕對需要,否則請勿使用延長電線。
使用不適當的延長
電線會引起火災、觸電或觸電致死。
•
請勿將任何物件放在充電器上面,或是把充電器放在可能
會堵住通風槽的柔軟表面,導致充電器的內部過熱。
請將
充電器放到遠離熱源的位置。充電器透過外殼頂部及底部的
槽散熱。
•
切勿操作電線或插頭損壞的充電器,
請立即予以更換。
•
如果充電器受到重擊、墜落或出現其他損壞情況,請勿使用
充電器,
並拿到授權維修中心修理。
•
切勿自行拆卸充電器。需要維護或修理時,請拿到授權維修
中心。
重新組裝不當可能會導致觸電、觸電致死或火災。
•
若電源線損毀,必須由製造商、服務代理或類似合格人員立
即更換以避免發生危險。
•
在清潔之前,請將充電器的插頭從電源插座上拔掉,這樣可
以減低觸電風險。
取出電池組並不能降低該風險。
•
切勿
試圖將兩個充電器連接在一起。
•
充電器是為標準
110
伏特的家用電源而設計。切勿試圖使用
其他電壓。
本規定不適用於車載充電器。
充電程序(圖
B
)
警告:
工具中的電池在出廠時並未充滿電。在嘗試對其充
電前,請通讀所有的安全說明。
警告:
中斷充電器與工具的連接時,請確保先從插座中拔
出充電器插頭,然後再中斷充電器纜線與工具的連接。切
勿在工具連接至充電器時使用工具。
若要對起子機充電,請遵循以下步驟:
1.
將充電器的輸出電線插入起子機手柄下半部分的插座
7
中,
如圖
B
所示。
2.
將充電器的插頭插入適當的插座。
3.
初次充電時,請將工具充電
9
小時。初次充電後,在正常使用
狀況下,完整充電的時間應是
1
小時。
充電器清潔指示
警告:觸電危險。在清潔之前,請將充電器的插頭從
AC
電源插座上拔掉
。使用軟布或非金屬軟刷,去除充電器外
部的污垢和油脂。請勿使用水或任何清潔劑。不要讓任何
液體進入工具;不要讓工具的任何部分浸入液體中。
電池組
請閱讀所有指示
•
不要在易爆環境,如有易燃液體、氣體或塵埃的環境中進行
充電或使用電池。
將電池組放進充電器或拆除電池可能會點
燃粉塵或氣體。
•
切勿強行將電池放進充電器。切勿以任何方式改裝電池組以
在不相容的充電器中使用,否則電池組可能會破裂,導致嚴
重人身傷害。
•
只可使用
D
e
WALT
充電器為電池充電。
•
請勿
將水分或其他液體飛濺到電池組或將電池組浸沒。
•
請勿在溫度可能達到或超過
40˚C (104˚F)
的地方(例如夏季
的室外貨棚或金屬建築物)儲存或使用本工具及電池組。
•
即使電池組已嚴重損毀或磨損,也請勿焚燒電池組。
電池
組可能會在火中爆炸。灼燒鋰離子電池組時會產生有毒氣體
和物料。
•
如果電池液體接觸到皮膚,請立即以中性肥皂和清水沖洗接
觸範圍。
若電池液體進入眼睛,請睜開眼睛,用清水沖洗
15
分鐘或直到不適感消失為止。如果需要接受治療,電池的電
解質由液化有機碳酸鹽和鋰鹽構成。
•
開啟的電池中的物質可能會導致刺激呼吸道。
請保持空氣流
通。如果症狀持續,請尋求醫療協助。
警告:
燒傷危險。電池液如遇到火花或火焰可能會引起
燃燒。
警告:
不論是因為任何理由,都不要嘗試打開電池。如果
電池組的外殼破裂或損毀,請勿放進充電器。切勿撞擊、
摔落或損毀電池組。切勿使用受到重擊、墜落或出現其他
損壞情況的電池組或充電器(例如釘子刺穿、以鎚子敲打
或踩踏)。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或觸電致死。損毀的電池
組應該送回維修中心進行回收。
警告:火災危險。切勿在儲存或搬運電池組時讓金屬物
件接觸暴露的電池兩極。
例如,請勿將電池組放在帶有鬆
動的釘子、螺絲、鑰匙等的地方(如圍裙、口袋、工具箱、
產品包裝箱、抽屜等)。
小心:不使用工具時,請將工具平放在沒有絆倒或跌落危
險的穩定平面上。
一些具有大型電池組的工具可以直立但
可能會輕易被撞到。
運輸
警告:火災危險。
電池運輸途中,若兩極意外接觸導電材
料,可能會引發火災。運輸電池時,確保電池兩級受到保
護並與可能接觸兩級並導致短路的材料隔絕。
註:
鋰離子電池不應放在託運行李中。
D
e
WALT
電池符合行業和法律標準(包括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
書、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
IATA
)
危險物品處理規則、國際海運危險物
品
(
IMDG
)
處理規則以及國際公路運送危險物品歐洲協議
(
ADR
))
規定的所有適用運輸規章。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均已根據《聯合國
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測試與標準手冊》第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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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的規定進行測試。
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將運輸
D
e
WALT
電池組分歸為完全管制的第
9
類危險品。一般只有在運輸中包含額定能量大於
100
瓦時
(
Wh
)
的鋰離子電池時,才會將其分歸為完全管制的第
9
類危險品。所
有鋰離子電池外殼上均標註有瓦時等級。此外,由於規章的複雜
性,
D
e
WALT
不建議對鋰離子電池組單獨採用空運,不論其額定
能量是多少瓦時,都是如此。若電池組的額定能量不超過
100
瓦
時,可以同時空運工具與電池組(組合套件)。
無論運輸是否納入完全管制範圍內,運輸方均有責任諮詢瞭解針
對包裝、標籤
/
標記及單據要求的最新規定。
手冊本節資訊基於良好商譽原則提供,在編製文件時被視為準確
無誤,但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買方負有確保其行為遵
守適用法規的責任。
儲存建議
1.
乾燥、涼爽、太陽不會直接照射、不會過熱或過冷的地方,就是
電池組的最佳存放地點。為達到最大效能和使用壽命,不使用
電池時請以室溫儲存電池組。
2.
欲長期儲存,建議將電力全滿的電池組從充電器卸下,儲存於
涼爽、乾燥處,使電池組效能達到最佳。
註:
電池組不應在電力耗盡的情況下儲存。在使用之前,電池組
必須再次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