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简体中文
14
13
15
29
28
耳机保存
耳机保存
耳机保存
13
13
• 将
Jabra BT330
在电源关闭状态下妥善存放。
•
避免存放在极端温度
(45°C/113°F
以上,包括阳光直射的地方,或者
-10°C/14°F
以下)中。否则会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并影响产品性能。
高温也会损害产品性能。
• 切勿让
Jabra BT330
接触雨水或其他液体。
保修
保修
保修
14
14
Jabra (GN Netcom)
保修自最初购买之日起壹年内,该产品在制造材料和工艺
方面不存在缺陷。保修条件以及我们的保修责任如下:
•
保修仅适用于原始购买者。
•
要求提供您的收据或其它购买凭证副本。
•
如果序列号、生产日期或产品标签被撕下,或该产品曾被不当使用、错
误安装、改装或由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进行维修,则保修将自动失效。
•
Jabra (GN Netcom)
产品的保修责任应仅限于产品的维修或更换,具体措
施由JABRA自行决定。
•
任何
Jabra (GN Netcom)
产品的保修期限仅限于壹年(自所有部件的购买
之日算起,包括连接线和连接器)。
•
属于正常磨损的有限寿命消费性组件,例如麦克风防风罩、耳机垫、装
饰漆、电池和其他附件将不在保修范围之列。
•
Jabra (GN Netcom)
不对使用或滥用任何
Jabra (GN Netcom)
产品所产生的
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
该保修赋予您特定的权利,您也可拥有因地区而异的其他权利。
•
除非在用户手册中另有说明,否则用户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对产品进行维
修、调试或修理,无论产品是否处于保修期内。必须将产品送交购买地
点、工厂或经授权的服务机构进行全部上述工作。
•
Jabra (GN Netcom)
将不会对发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
任。任何由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维修过的
Jabra (GN Netcom)
产品,其保修
将自动失效。
证明和安全性认证
证明和安全性认证
证明和安全性认证
证明和安全性认证
15
15
中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
大韩民国:通过了无线电通信研究工作实验室总部(信息与通信部)认证,
符合信息与通信设备鉴定规则的规定。
台湾:通过了电信总局(运输与通信部)批准。
新加坡:通过了新加坡信息通讯发展署(
IDA
)批准,可在新加坡销售和使
用。
FCC
此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15部分的规定。设备使用应遵守下面两种条件:
(1)此设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且(2)设备必须承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扰,包括
可能引起设备工作不正常的干扰。
CE
该产品贴有CE标志,符合欧盟委员会的
R & TTE Directive(99/5/EC)
条款的规
定。
Bluetooth
(
蓝牙
)
Bluetooth®
标记和徽标由
Bluetooth SIG,Inc.
所有,
GN Netcom
在得到许可的
情况下使用这些标志。其他商标和商业名称归各自所有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