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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需調整時間,在運作時間閃亮期間(約
6
秒內),可按【預約 定時】鍵調整運作時間,每
按一次按鈕,時間會遞增(如功能的預設運作時間是
1.2
或
1.3
,時間會先到
1.5
後,再以
0.5
遞
增),直至到該功能可調校時間範圍最大值後,再返回可調校時間範圍最小值,如此循環。
具體時間範圍可參考「
章節
4.2
產品結構:功能運作時間表
」。完成後,等候約
6
秒以確認並
開始運作。
4.
完成烹調後,產品會發出“
Di Di Di
”聲
3
次提示用戶,顯示屏顯示“-
.
-”,
“
.
”閃亮及保溫功
能指示燈亮起,產品自動進入保溫模式。
5.
如用戶不需保溫功能,可於保溫期間按【功能 取消】鍵自行取消,顯示屏顯示“
0.0
”,產品
會返回待機模式。
6.
在操作過程中,用戶可隨時按【功能 取消】鍵取消設定把產品返回待機模式。
注意!
建議等待約
5
分鐘方可打開上蓋及取出食物,避免被濺出的水燙傷。
注意!
如運作過程中或保溫過程中水份完全蒸發,產品會發出“
Di Di Di
”聲
4
次,顯示屏會出現
故障代碼“
E3
”,產品將停止運作。用戶須待產品充定冷卻直至溫度低於保護值再須重新接上電
源才可繼續使用本產品。
5.4
預約功能(預約產品開始運作時間)
根據使用方法,按「
章節
4.2
預備工作
」的指示放置清水及食材於玻璃 陶瓷燉盅,然後按以下步
驟設定理想的預約時間。
注意!
容易變質的食物不建議設定過長預約時間,避免食材變質。
1.
在待機模式狀態下,按【預約 定時】鍵,預約功能指示燈會亮起及預設時間“
2.0
”會於顯示
屏閃亮,如
6
秒內沒有任何操作,產品將返回待機模式。
如需調整時間,在預約時間閃亮期間(約
6
秒內),可再按【預約 定時】鍵調整預約時間。
2.
時間選定後,可按【功能 取消】鍵選擇所需功能,於
6
秒內沒有任何操作,產品將返回待機
模式。
3.
功能選定後,可按【預約 定時】鍵調整烹調運作時間或等候約
6
秒作確認該預設運作時間。
完成設定後,對應功能、預約功能及定時功能指示燈變為長亮,表示預約功能設定完成。
顯示屏會顯示預約時間及“
.
”閃亮,產品開始倒數計時。
注意!
完成預約功能設定後,無法更改功能及調整時間。
例子:預約
1
小時後,開始
30
分鐘“燕窩"功能
•
接上電源後,顯示屏顯示“
0.0
”,產品進入待機模式;
•
按【預約 定時】鍵,預約指示燈亮起,顯示屏顯示預設時間“
2.0
”
(
2
小時)。按【預約 定時】
鍵調校預約時間至“
1.0
”
(
1
小時)。
•
按【功能 取消】鍵選擇“燕窩”功能,對應功能指示燈亮起,顯示屏顯示“燕窩”預設運作時
間“
20
”
(
20
分鐘)。按【預約 定時】鍵調校運作時間至“
30
”
(
30
分鐘)。
•
完成設定後,等候約
6
秒以確認有關設定,預約指示燈亦會亮起,預約功能完成。
•
約
1
小時後,預約指示燈會熄滅,
“燕窩”功能會開始運作
30
分鐘,直至烹調程序完成。完成
後,產品會發出“
Di Di Di
”聲
3
次,顯示屏顯示“-
.
-”,
“
.
”閃亮及保溫功能指示燈亮起,產
品自動進入保溫模式。
•
保溫功能會一直運作,直至注水格的水完全蒸發。
(具體運作可參考「章節
5.5
保溫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