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前须知
-12-
[POWER LCD]
指示灯
(27)
亮起。
≥
在使用
AC
适配器时接通电源,
[POWER LCD]
功
能会自动生效。
恢复正常亮度
再次按
[POWER LCD]
按钮。
≥
这些调整不会影响所摄录的影像。
≥
有关此项目的其它注释,请参阅
-49-
。
使用菜单屏幕
为便于选择所需的功能或设置,该款摄像机在菜
单上显示出各种功能设置。
≥
当用取景器操作菜单时,设置
[LCD/EVF] >>
[EVF ON/AUTO] >> [ON]
或将
LCD
监视器旋转
180
o
。
1
按
[MENU]
按钮
(18)
。
≥
此时将显示一个菜单,此菜单与使用模式旋钮
(43)
选择的模式相对应。
2
按
[
;
/
∫
]
按钮,选择所需的子菜单。
≥
按
[
;
/
∫
]
按钮显示高亮度项目。
3
按
[
5
]
按钮,显示所选择的子菜单。
4
按
[
;
/
∫
]
按钮,选择项目。
5
按
[
5
]
按钮,显示所选择的项目。
6
按
[
;
/
∫
]
按钮,选择所需的模式,然后按
[ENTER]
按钮,确定设置。
≥
当显示菜单时,不能进行摄录或回放。
回放过程
中可以显示菜单,但摄录过程中却不能。
可以用
遥控器上的
[MENU]
按钮、
[
π
,
∑
,
∏
,
∫
]
按钮
和
[ENTER]
按钮来完成上述操作。
(
-6-
)
返回上一级屏幕
按
[
6
]
按钮。
退出菜单屏幕
再次按
[MENU]
按钮。
关于菜单模式设置
即使摄像机关闭,在菜单上所选的设置也将得到
保存。
但是如果在关闭摄像机之前断开电池或者
AC
适配器,则所选的设置可能不会得到保存。
(
对于
[EFFECT2](
-26-
)
的设置不会得到保存。
)
≥
菜单操作流程在本文中见
>>
。
MENU
STILL
ENTER
FADE
i
s
(18)
(43)
PC
S
D
ª
图像
/MPEG4
回放模式中的文件选择
在菜单操作中,可能需要文件选择操作。
在这种
情况下,请完成以下步骤。
1
按
[
;
/
∫
/
6
/
5
]
按钮,选择一个文件。
≥
所选文件标有外框。
2
按
[ENTER]
按钮
(14)
,确认所选择的文件。
≥
执行完上述文件选择步骤之后,可进行各种菜单
操作。
(
上述步骤在下面的说明中不再重复。
)
菜单列表
菜单图示仅用于介绍,与实际菜单有所不同。
ª
[TAPE RECORDING MENU]
磁带录制模式
1) [CAMERA]
相机设置子菜单
[PROG.AE]
自动曝光模式
-23-
[SIS]
影像稳定器
-21-
[D.ZOOM]
数码变焦
-20-
[SELF TIMER]
自拍器拍摄
-19-
[USB FUNCTION]
USB
功能模式
-39-
≥
如果按
[
6
]
按钮,菜单将返回上一级屏幕。
2) [DIGITAL]
数码设置子菜单
[EFFECT1]
数码特效
1
-26-
[EFFECT2]
数码特效
2
-26-
[MULTI MODE]
多画面模式
-26-
[TITLE IN]
添加标题
-33-
3) [CARD]
卡设置子菜单
[PICT QUALITY]
图像质量
-18-
[CREATE TITLE]
标题创建
-32-
PICTURE
No.25 100-0012
;
/
∫
:SELECT
%
:NEXT
MENU:EXIT
DIGITAL
CARD
DISPLAY
LCD/EVF
INITIAL
RECORDING
SIS
D.ZOOM
SELF TIMER
USB FUNCTION
PROG.AE
TAPE RECORDING MENU
CAMERA
!
55eng_ch.book 12 ページ 2004年2月25日 水曜日 午後2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