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錄影機方式
-18-
ª
漸進拍照
使用漸進拍照功能,可錄製靜止圖像,其
解析度要高於正常的拍照功能。
≥
[CAMERA SETUP]
子菜單中的
[PROGRESSIVE]
設定為
[ON]
或
[AUTO]
後,
[
æ
]
指示顯示。當
[
æ
]
指示顯示
後,按錄影暫停方式中的
[PHOTO SHOT]
鍵。
≥
這一功能可能無法與其他設定的功能協
同工作。
ª
連續拍照
當
[OTHER FUNCTIONS1]
子菜單中的
[SHTR EFFECT]
位於
[ON]
時,如果連
續按住
[PHOTO SHOT]
鍵,攝錄影機將
以
0.7
秒的間隔連續錄製靜止圖像,直至
放開該鍵。
(
但在使用漸進拍照時,該功
能將不會工作。
)
≥
螢幕閃爍,同時,還將錄下快門聲音。
ª
數位靜止圖像
當按
[STILL]
鍵
(13)
圖像將變為靜止圖
像。再按此鍵時,數位靜止圖像方式將被
取消。
≥
我們建議您在希望記錄圖像的位置,先
按
[STILL]
鍵,以便進入到數位靜止圖
像方式,然後按
[PHOTO SHOT]
鍵。
≥
與此項有關的介紹見
-49-
。
定時自錄
當您設定了自拍計時器時,便可在
10
秒
種後,自動將靜止圖像拍攝在錄影帶和卡
片上。
1
設定
[CAMERA FUNCTIONS] >>
[CAMERA SETUP] >> [SELF TIMER]
>> [ON]
。
≥
會出現
[
]
指示。
PHOTO
STILL
(13)
M E N U
PUSH
MF/VOL/JOG
WB/SHUTTER/IRIS/
(46)
(38)
2
按
[PHOTO SHOT]
鍵
(26)
。
≥
拍攝燈
(16)
和
[
]
指示會閃爍,且在
10
秒鐘後,將自動啟動拍照功能。
≥
您也可使用卡片連續拍照功能。
(
-35-
)
≥
與此項有關的介紹見
-49-
。
推近
/
拉遠功能
通過近景或廣角拍攝,可給圖像造成特殊
效果。
1
用於廣角拍照
(
拉遠
)
時
:
把
[W/T]
變焦柄
(39)
推向
[W]
。
用於特寫鏡頭拍攝
(
推近
)
時
:
把
[W/T]
變焦柄推向
[T]
。
≥
變焦倍數指示會顯示數秒。
ª
拍攝小型物體的特寫鏡頭
(
大特寫功能
)
當變焦倍數為
1
倍,攝錄影機可以聚焦於
距鏡頭約
20
毫米處的物體。在此情況下
可以拍攝小型物體,如昆蟲等。
ª
使用變焦麥克風功能
使用變焦操作時,
麥克風的方向角度和靈
敏度也會隨錄製的聲音而改變。
≥
設定
[CAMERA FUNCTIONS] >>
[RECORDING SETUP] >>
[ZOOM MIC] >> [ON]
。
([Z.MIC]
指示顯
示。
)
≥
與此項有關的介紹見
-49-
。
PHOTO
SHOT
(26)
W
T
(39)
1
t
W
5
t
W
10
t
W
T
T
T
Z.MIC
Z.MIC
EN-CHNText.fm 18 ページ 2003年1月22日 水曜日 午後4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