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QB-5Ei 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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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QB-5Ei
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6.3
监管报警
监管信号是指接入控制器的输入信号,但这些信号不是火灾报警系统内部应具有的信
号。如水位探测、防盗探测、压力、温度、空调等其它各类信号。当控制器接收到这些输入
信号时,将进入监管报警状态。此时控制器将执行如下动作:
1)发出监管报警声,点亮面板上的监管指示灯。
2)在显示屏上显示出当前监管的详细信息,更新监管总数等。
3)如果联动处于自动状态,则控制器根据事先编制的逻辑关系给联动设备发出控制信
号。
4)向黑匣子写入报警记录(如果允许写入)。
5)向火灾显示盘、VDR发出监管信息(如果允许发送)。
如果把“系统管理>>监管报警自动恢复”设为“是的”,则当监管信号消失后监管报警
自动取消,否则监管报警状态只能通过手动复位操作消除。
6.4
火灾报警控制(即联动控制)
当火灾声光警报器或其它的消防联动设备启动后,控制器将执行如下动作:
1)
发出联动声音,点亮面板上的联动指示灯。
2)
在显示屏上显示出当前联动的详细信息,更新联动总数、启动总数以及反馈总数等。
3)
当接收到启动设备的反馈信号后根据事先编制的逻辑关系给联动设备发出控制信
号,即链接启动(手动状态下是否可以链接启动要看“系统管理”中的“仅自动状
态下链接启动”的设置)
。
4)
向黑匣子写入联动记录(如果允许写入)。
5)
向火灾显示盘、VDR发出联动信息(如果允许发送)。
6.5
故障报警
当有下述情况发生时控制器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1)
控制器与探测器的联机断路、短路,探测器与底座间连接断路以及探测器本身损坏
等造成的控制器对探测器之间的监视异常。
2)
控制器与火灾显示盘之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等造成的通讯异常。
3)
控制器与火灾声光警报器或消防联动设备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等造成的监视异
常。
4)
主电源(即交流220V电源)电压低于187V(包括断电)。
5)
备电源断电或内部24V输出低于21.6V。
对于上述 1)、2)、3)项故障控制器将执行如下动作:
1)
发出故障告警声音,点亮面板上的故障指示灯。
2)
在显示屏上显示出当前故障的详细信息,更新故障总数等。
3)
向黑匣子写入故障记录(如果允许写入)。
4)
向火灾显示盘、VDR发出故障信息(如果允许发送)。
5)
故障输出接点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