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EMB-Q170B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示:圖中之數字為產品之環保使用期限。僅指電子
信息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不致發生外洩或突變從而對環境造成
污染或對人身、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期限。
部件名稱
有害物質或元素
鉛 (Pb)
汞 (Hg)
鎘 (Cd)
六
價
鉻
(Cr(VI))
多 溴 聯 苯
(PBB)
多 溴 二 苯 醚
(PBDE)
印 刷 電 路 板 及 其
電子組件
×
○
○
○
○
○
外 部 信 號 連 接 頭
及線材
×
○
○
○
○
○
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及含量說明標示:
○: 表示該有毒有害物質在該部件所有均質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SJ/T 11363-
2006 標准規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 表示該有毒有害物質至少在該部件的某一均質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SJ/T
11363-2006 標准規定的限量要求,然該部件仍符合歐盟指令 2002/95/
EC 的規范。
備註:此產品所標示之環保使用期限,係指在一般正常使用狀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