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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狀物防護口罩, N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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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閱讀和瞭解本說明書。請保留此份使用說明以供參考
用途:
用於砂磨、研磨、鋸切、礦業製程等作業所產生的粒狀物或是金屬、木屑、花粉和其它物質之呼吸防護,及噴霧所產生之液
態或是非油性不產生有害蒸氣之微粒。遵守當地法規使用,如欲更多參考資訊請連結3M 個人安全產品部門
www.3M.com/PPESafety, 或與3M公司聯絡,電話:(02)2704-9011。
不能使用於:
氣體或是蒸氣、油性氣膠、石棉或噴砂作業; 微粒濃度超過10倍職業暴露濃度限制(OEL)或是當地適用的政府法規。在美國,
當 OSHA 訂有特定物質標準且有明定其它型式之呼吸防護具時不能使用,如建築工業中砷、石棉、鎘、鉛,或是4,4-二氨基
二苯基甲烷(4,4’-methylene dianiline (MDA)。本產品不能提供氧氣。
生物性微粒
此呼吸防護具可幫助降低某些經由空氣傳播之生物性微粒的吸入性暴露(如, 霉菌、炭疽桿菌、結核桿菌等),但不能排除接觸
感染、疾病的風險。OSHA 及其它政府組織並未建立此類汙染物相關的安全暴露限值。
使用說明
1. 未按照本使用說明及限制,或在暴露過程中錯誤佩戴都會降低本產品的防護功能,並可能導致疾病甚至死亡。
2. 在使用本產品用於職業性呼吸防護之前,在美國應遵守 OSHA 29 CFR 1910.134 或當地適用的的法規標準,制定並執行
呼吸保護計畫,包括訓練、密合度測試及醫療評估等要求。在加拿大需符合CSA 標準 Z94.4 的要求。
3. 危害人體健康的微粒包括哪些小到不可見和無氣味的物質。
4. 使用中若感覺頭暈、噁心和其他任何不適,應立即離開危險區域,並尋求主管人員的幫助。
5. 不使用時,應在無污染環境儲存口罩。
6. 在每次使用前應檢查以確認口罩狀態良好。檢驗口罩各個部位,如頭帶、固定釘及鼻樑夾是否有損壞的情況。當發現零件
缺少或損壞應立即丟棄。口罩在使用前應先確認沒有破洞及損壞。當發現損壞情況請立即更換新的口罩。頭帶固定釘處的
洞並不影響 NIOSH 認證(8110S).
7. 每次使用前參考說明書進行密合度檢查。若無法達到良好的密合請勿使用此口罩。
8. 遵照適用的法規和標準丟棄使用過的口罩。
使用限制
1. 本產品不產生氧氣,不能在氧氣濃度低於 19.5% 的缺氧環境中使用。
2. 不能在有害物濃度達到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IDLH)濃度的環境中使用,不能在危害未知的環境中使用,不能在有害物濃
度超過 10 倍的職業衛生接觸限值濃度或是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限制下使用。
3. 不能改裝和濫用本產品。
4. 當面部鬍鬚、毛髮或其他條件可能影響面部與口罩之間密合時,不能使用本產品。
5. 口罩可針對其些空氣污染物進行呼吸防護,但無法避免經由其它暴露途徑, 像是皮膚等所造成的暴露,可能需要佩戴其它
類型的個人防護具以提供防護。
6. 本防護口罩設計為職業用防護用品,使用者應為接受適當訓練之成年人,瞭解使用方式及限制,並非設計予兒童使用。
7. 對於患有呼吸系統疾病的人員,如哮喘或肺氣腫,應諮詢醫生並完成使用前醫療評估。
8. 當依照以下說明之溫、濕度條件儲存時,產品可在包裝上所載明的使用期限前正常使用。
儲存條件及保存期限
使用前,將產品存放於原包裝中,遠離污染區域,避免灰塵、陽光直射、極端溫度,過度潮濕及有害化學品。當依照以下說
明之溫、濕度條件儲存時,產品可在包裝上所載明的使用期限前正常使用。在每次使用前請參考使用說明檢查口罩並進行密
合度檢查。若是無法密合良好,請勿使用本產品。
使用說明
8210
Plus/8210PlusMX/
8210/8210MX/07048/81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