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之前
9
LSQT1135
充電時間和可拍攝時間
下表所列出的時間為在
25
o
C
的溫度下和
60%
的
濕度下的時間。
該表謹作為指導。
如果溫度高於
或低於規定值,則充電時間將會變長。
A
充電時間
B
最大連續可拍攝時間
C
間斷拍攝時間
(
間斷可拍攝時間指的是當拍攝和停止操作反復進
行時可以拍攝的時間。
)
“
1 h 40 min
”表示
1
小時
40
分鐘。
≥
提供的電池為
CGR-DU06
型。
≥
表內所示時間只是粗略的估算。
該時間是指使用
取景器時的可拍攝時間。
括弧內的時間是指使用
LCD
顯示屏時的可拍攝時間。
≥
對於長時間的拍攝
(
連續拍攝
2
小時或更長的時
間,間斷拍攝
1
小時或更長的時間
)
我們建議使
用
CGA-DU12
型、
CGA-DU14
型和
CGA-DU21
型電池組。
≥
在下列情況下,可拍攝的時間將會變短:
≥
同時使用取景器和
LCD
顯示屏,並向前轉動
LCD
顯示屏進行自拍時等。
≥
電池在使用或者充電後,會變熱。
使用時攝錄放
影機的主要機件也會變熱。
這是正常的現象。
≥
隨著電池容量的減少,其顯示將發生變化:
#
#
#
#
。
如果全部放電,
(
)
將閃爍。
打開攝錄放影機
如果在鏡頭蓋未取下的情況下打開攝錄放影機,
自動白平衡調整可能無法正常工作。
請取下鏡頭
蓋後,再打開攝錄放影機。
ª
接通電源的方法
1
在按動鍵
1
的同時,將
[OFF/ON]
開關設置為
[ON]
。
≥
狀態指示燈點亮紅色,電源開啟。
≥
在錄影帶拍攝模式中,
如果在
LCD
顯示屏關
閉,取景器縮回時將
[OFF/ON]
開關設定為
[ON]
,則將關閉電源。
ª
關閉電源的方法
1
在按動鍵
1
的同時,將
[OFF/ON]
開關設置為
[OFF]
。
≥
在不使用攝錄放影機時,將
[OFF/ON]
開關設
定為
[OFF]
。
≥
當電源關閉時,狀態指示燈熄滅。
提供的電池
/
CGR-DU06
(7.2 V/
640 mAh)
A
1 h 40 min
B
1 h 50 min
(1 h 25 min)
C
55 min
(45 min)
CGA-DU12
(7.2 V/
1150 mAh)
A
2 h 25 min
B
3 h 15 min
(2 h 40 min)
C
1 h 40 min
(1 h 20 min)
CGA-DU14
(7.2 V/
1360 mAh)
A
2 h 45 min
B
3 h 50 min
(3 h)
C
1 h 55 min
(1 h 30 min)
CGA-DU21
(7.2 V/
2040 mAh)
A
3 h 55 min
B
5 h 45 min
(4 h 30 min)
C
2 h 55 min
(2 h 15 min)
CGA-DU07
(7.2 V/
680 mAh)
A
1 h 30 min
B
1 h 55 min
(1 h 30 min)
C
1 h
(45 min)
OFF
ON
1
OFF
ON
1
LSQT1135TC.book 9 ページ 2006年12月27日 水曜日 午前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