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内容
-43-
ª
变焦麦克风功能
≥
如果环境噪声太大,可能难以有效使用变焦麦克
风功能。
≥
它不能与外部麦克风一起使用。
ª
数码变焦功能
≥
影像质量随数码变焦放大率的增加而下降。
≥
无法在数码变焦范围中设置白平衡。
ª
影像稳定器功能
≥
在阴暗处,不能使用影像稳定器功能。
在此情况
下,
[
[
]
指示会闪烁。
≥
在荧光灯下,影像亮度会发生变化,或色彩看起
来不自然。
≥
可能会出现修正后的影像。
≥
使用三脚架时,建议关闭影像稳定器。
≥
在数码变焦范围内或使用配备的转换镜头进行摄
录时,可能难以有效使用影像稳定器功能。
≥
当您在暗淡的场地,用
10
倍或更大的放大倍数设
定值拍摄画面,并将图像稳定器功能设定在
[ON]
时,残留图像可能会太突出。在此情况下,
我们建议您使用三脚架,并将图像稳定器设定在
[OFF]
。
ª
逆光补偿功能
≥
手动设置光圈时,不能使用逆光补偿功能。
≥
通过操作
[OFF/ON]
开关,取消逆光补偿功能。
ª
夜视功能
≥
在亮处
(
如户外
)
,摄录的图像可能会发白。
≥
在暗处,摄录的图像会以类似于延时的方式显
现。
≥
手动调节焦距。
≥
自动关闭渐进拍照功能。
≥
不能使用连续拍照功能。
≥
无法设置白平衡。
≥
无法调节快门速度。
≥
不能设定图像稳定器、程序
AE
、多标题屏幕、
或
[EFFECT1]
中的数字效果方式。
≥
使用夜视功能摄录时,建议使用三脚架。
≥
夜视功能最多可将
CCD
的信号充入时间延长为
通常情况下的
25
倍,所以,肉眼看不见的暗景
可以明亮地录制下来。
由于这一原因,可能会出
现一些亮点,但这并非故障。
≥
影像稳定器功能不可用。
在此情况下,
[
[
]
指
示会闪烁。
≥
不能改变肌肤柔和功能和逆光补偿功能。
ª
消除风干扰功能
≥
它不能与在外置麦克风上的麦克风一起使用。
≥
将其设置为
[ON]
时,将根据风的强度来调整麦克
风的方向,以减少风的干扰。
ª
电影功能
≥
使用电影模式并不会加宽摄录角度。
≥
如果在宽屏
(16:9)
格式的电视机上回放用电影模
式录制的磁带,会自动调整回放影像的大小,以
适应电视机的屏幕格式。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考
电视机的使用说明书。
≥
在电视机屏幕中显示这些影像时,某些情况下将
不显示日期
/
时间指示。
≥
根据电视机的不同,图像质量可能会有所下降。
≥
显示标题时,将取消电影模式。
≥
无法同时使用电影模式和标题创建。
≥
使用电影模式时不能使用
[EFFECT1]
的
[MULTI]
和
[P-IN-P]
。
≥
根据所用的软件,导入的电影图像可能不会正确
显示。
ª
程序自动曝光
≥
如果选择了任何一种程序自动曝光模式,则无法
调节快门速度
(
-23-
)
或光圈
(
-24-
)
。
≥
使用夜视功能取消任何一种程序自动曝光模式。
≥
使用闪光功能,将会取消任何程序
AE
方式。
运动模式
≥
在常规回放过程中,影像的运动看上去可能
不是很流畅。
≥
因为回放影像的色彩和亮度会变化,所以请
避免在荧光灯、汞灯或钠灯下进行拍摄。
≥
如果拍摄强光照射或高度反光目标,可能会
出现竖向亮线。
≥
如果光照不足,则
[
5
]
指示将闪烁。
运动模式
/
肖像模式
≥
如果用渐进拍照模式摄录静态图像,所摄录
的静态图像的亮度和色调可能会变得不稳
定。
≥
如果在室内使用此模式,回放的影像可能会
产生颤动。
低照度模式
≥
过暗场景可能难以处理得足够亮。
聚光灯模式
≥
使用此模式摄录的影像可能会过暗。
≥
如果摄录目标过亮,则摄录的影像可能会发
白。
海滩及雪地模式
≥
如果摄录目标过亮,则摄录的影像可能会发
白。
ª
白平衡
以下情况下,不能改变白平衡:
≥
当将
[EFFECT2]
设置为
[SEPIA]
或
[B/W]
时。
≥
将变焦放大率设置为
24
k
或更高时
≥
在数码静态图像模式下
≥
显示某个菜单时
≥
使用夜视模式时
在以下情况下,
[
1
]
指示将闪烁:
≥
闪烁说明仍保留着以前调整的白平衡设置。
此设
置会一直保留,直到再次调整白平衡。
≥
弱光下可能难以手动实现正确的白平衡调节。
ª
手动快门速度调节
≥
回放强光照射或高度反光目标的影像时,会看到
一些竖向亮线。
≥
常规回放过程中,影像的运动看上去可能不是很
流畅。
≥
因为回放时影像的色彩和亮度会不稳定,所以请
避免在荧光灯、汞灯或钠灯下进行拍摄。
≥
如果正在使用夜视模式
(
-21-
)
或程序自动曝光模式
(
-22-
)
,则不能调节快门速度。
15GC-CHI.book 43 ページ 2004年2月5日 木曜日 午後2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