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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拿住充电器,并取出电池。
注 :
使用后请务必从充电器取出电池,然后妥善收藏。
关于新电池等的放电
因新的和长期未使用的电池内部的化学物质无活性,故第一次和第二次使用
时其放电能力可能较低。这是暂时现象,这种电池充电 2 - 3 次后即可恢复
其充电所需的正常时间。
较长时间保持电池性能的方法
(1) 在电池电力完全耗尽之前进行充电。
感到电动工具的能力变弱时,请停止使用并给电池充电。若您继续使用电动
工具并耗尽电力,电池可能会损坏或其使用寿命缩短。
(2) 避免在高温环境中充电。
使用后电池的温度将迅速升高。若使用后立即对这种电池进行充电,其内部
化学物质会劣化,电池使用寿命将缩短。请稍等片刻,待电池冷却后再进行
充电。
注意!
○
如果电池长时间放置在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或者刚刚使用完毕时,电池会变
热。如果此时对电池充电,充电器上的指示灯会点亮 1 秒钟,不点亮 0.5 秒
钟(熄灭 0.5 秒钟)。
在此情况下,先让电池冷却下来,然后再充电。
○
信号灯呈红色快速闪烁 ( 闪烁间隔为 0.2 秒钟 ) 时,请检查充电器的电池连
接器内是否有异物并加以清除。若没有异物,则可能是电池或充电器发生了
故障,请将其送往当地授权服务中心。
○
因内置的微机需要约 3 秒钟才能确认正用 UC12SL 进行充电的电池已被取
出,因此请待 3 秒钟后再重新插入电池继续充电。如果在不到 3 秒内就插
入电池,则电池可能充电不正常。
00Book̲R12DA̲ChS.indb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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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7 14: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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