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使用
一、電量顯示和充電
電量顯示
充電
預定用途
本工具可為部分摩托車、自行車、汽車、球類充氣。
該電動工具的照明燈只能照亮電動工具的直接工作區域,不適用於居室照明。
該工具僅用於其規定的用途。
任何其他使用均被視為濫用情況。
電量指示燈長亮,顯示不同顏色,指示
剩餘電量:
白燈長亮:電池電量 ≥ 50%
橘燈長亮:20% ≤ 電量 < 50%
紅燈長亮:電量< 20%,需要充電。
充電
首次使用前請先充滿電。使用充電線連
接 5V USB 電源供應器與電動打氣機進行
充電。
充電狀態時的電量指示燈:
白燈以固定頻率閃爍:充電中
白燈長亮:充滿電
提示:
•
在充電過程中,電動打氣機無法使用。
•
請在室內充電。
•
請僅使用配套的電源供應器。
•
需自行購買安全合規的電源供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