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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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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記錄
傳真機在操作完成後會自動打印記錄,供您核對結果。傳真機的原廠設定為只
有在發生錯誤時才會印出此記錄。
♦
您無法隨時印出傳真記錄。
傳真記錄標題
SENDER/
RECEIVER
(
傳送方
/
接收方
)
傳真時對方傳真機的名稱或傳真號碼。如果該傳真機不具有來
電顯示功能,則顯示屏上將會出現通訊模式
(
例如:「
G3
」
)
。
START
(
開始時間
)
開始傳送
/
接收的時間。
TX/RX TIME
(
傳送
/
接收時間
)
傳送
/
接收所花的總時間。
PAGES (
頁數
)
傳送
/
接收的頁數。
NOTE
(
附註
)
(
報告的
NOTE [
附註
]
欄將會出現以下的任一則註解,說明該
項操作是否成功執行;如未能成功執行,則指出失敗原因。
)
OK
-
發送
/
接收成功。
P.FAIL
-
因電源故障而無法執行。
JAM
-
因打印紙或文件卡紙而無法執行。
BUSY
-
因線路繁忙而未能傳送傳真。
COM.E-0 to COM.E-7
-
因電話線路錯誤而無法執行。請參閱
線路錯誤
(
第
69
頁
)
。
CANCEL
-
因按下
STOP (
停止
)
鍵、送紙器內無文件、或傳真
機不具有對方傳真機所要求的發送功能而取消該操作。如要傳
送傳真,請確定文件已放入送紙器內。如要接收傳真,請聯絡
發送方,以瞭解對方嘗試傳送傳真的方式。
all.book Page 63 Wednesday, October 13, 2004 2:41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