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h
有關禁止複製或仿造方面注意事項
注意對於本掃描器進行複製或仿造加工的產品,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
法律規定禁止複製或仿造項目
禁止複製或仿制紙幣、硬幣、證券、政府債券或者地方政府債權,包括蓋有“樣本”字樣之上述物件。
禁止複製或仿造在外國流通的紙幣、硬幣、證券、政府債券或者地方政府債權,包括蓋有“樣本”字
樣之上述物件。
除非事先得到了政府的許可,否則禁止複製或仿造尚未使用的政府發行的郵政票據或明信片。
法律規定禁止複製或仿造政府發行郵票和批准的有關條約文件等。
•
複製和仿造時的注意事項
對於複製和仿造私人公司發行的證券(股票、債券、支票、獎券等等),月票、以及獎券等,政府發
出提醒,只容許該當公司為商務需要進行必要的最小限度的複製。此外,不得複製和仿造政府發行的
護照、公共機關和私人集團發行的執照、
ID
卡和通行證或食品券等票據。
•
遵循版權所有法
複製或仿造版權有所的創意工作,例如書籍、音樂、繪畫、工藝品、地圖、描繪、電影以及照片等國
家或者國際版權法規定項目。不得將本產品使用於違法複製或者違法仿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