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帶有此標誌的產品都是廢棄的電氣和電子設備(WEEE,如 2012/19/EU
指令),不應與未分類的家庭垃圾混合。相反地,您應該保護人類健康和環
境,將您的廢舊設備交給政府或地方當局指定的廢舊電氣和電子設備回收站。
正確的處置和回收將有助於防止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產生潛在的負面影響。請與
安裝者或地方當局聯絡,以了解更多關於此類收集站的位置以及相關條款和細
則的資訊。
- 如果電池被替換成錯誤類型,將有爆炸風險。
- 將電池丟入火中或熱爐中,或機械式地壓碎或切割電池,可能導致電池爆炸。
- 將電池放在溫度極高的周圍環境中,可能導致電池爆炸或易燃液體或氣體洩
漏。
- 處於極低氣壓下的電池,可能發生爆炸或導致其易燃液體或氣體洩漏。
[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聲明,型號為 [
Laser Projector / L032FGN
] 的
無線電設備符合 2014/53/EU 指令和 2017 年無線電設備條例。符合性聲明
的全文可於下列 網址取得:
http://www.formovie.com/global/service/support/declaration.html
Wi-Fi 2.4G 最大發射功率:在 2.4GHz-2.4835GHz 時為 100mW
該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的規定。操作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 本裝
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 ,(2) 本裝置必須接受任何可接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造
成意外操作的干擾。
備註:本設備已經過測試,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規定的 B 類數位裝置的
限制。各該限制旨在提供合理的保護,防止住宅安裝中的有害干擾。本設備會
產生、使用並能輻射無線電 頻率能量。如果不按說明安裝和使用,可能會對無
線電通信造成有害干擾。 然而,我方亦無法保證在特定的安裝中不會發生干
擾。如果本設備確實對無線電或 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可透過關閉和開啟設
備來確定。我方鼓勵使用者嘗試透過以下一項或 多項措施來糾正干擾:
--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重新安置接收天線。
--增加設備和接收器之間的間隔。
--將設備連接到與接收器所連接的電路不同的插座上。
--向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術人員尋求幫助。
重要事項:請注意,未經負責產品合規的一方明確批准的更改或修改,可能會
讓使用者操作設備的權力失效 。
無線電頻率暴露資訊:本裝置的輻射輸出功率符合 FCC 無線電頻率暴露限制
的規定。操作本裝置時,裝置 與人體之間應保持至少20 公分(8 英寸)的隔離
距離。
電池警告:
Содержание L032FGN
Страница 1: ...1 90 x 160mm 2 105g 3 PANTONE Cool Gray 11 C 4 5 RoHS REACH POPS A 2021 08 17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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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ица 4: ...S T B...
Страница 5: ...ON 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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