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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10M-DGS/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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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示
依据中国发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
SJ/T 11364-2006
「电子
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示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应进行标示,藉以向消费者揭露
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不致发生外泄或突变从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
对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依上述规定,您可于本产品之印刷电路板
上看见图一之标示。图一中之数字为产品之环保使用期限。由此可知此主板之
环保使用期限为
10
年。
图一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说明
若您欲了解此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说明,请参照以下表格
及说明。
有害物质或元素
铅
(Pb)
镉
(Cd)
汞
(Hg)
六价铬
(Cr(VI))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印刷电路板
及电子组件
外部信号连
接头及线材
部件名称
X O O
O
O
O
X O O
O
O
O
O: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SJ/T 11363-2006
标准规定
的限量要求以下。
X: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SJ/T 11363-2006
标准
规定的限量要求,然该部件仍符合欧盟指令
2002/95/EC
的规范。
备注
:
此产品所标示之环保使用年限,系指在一般正常使用状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