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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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需再充電時,僅能使用製造商指定的充電器。
因充電器僅適合同一型式的電池組,若使用任
何其它電池組時,將導致起火的危險。
c) 使用電動工具時,僅能使用按照其特性設計的
電池組。
因使用其它任何電池組時,將導致人員傷害及
起火的危險。
d) 當電池組不在使用時,需保存於遠離其它金屬
物件之處,例如 : 迴紋針、錢幣、鑰匙、圖釘、
螺釘,或類似能造成端子與端子間連接的其它
較小金屬物件。
因電池組端子間短路時,將導致燃燒或起火的
危險。
e) 在誤用情況下,電解液可能自電池中噴出;請
避免接觸。當發生意外接觸時,請用清水沖洗。
若電解液觸及眼睛時,請儘速尋求醫療協助。
因自電池中噴出的電解液,將導致灼傷或刺激
皮膚。
6) 維修
a) 工具需維修時,請找合格修理人員,並請使用
與原材料相同的零組件予以更換。
遵循此規定,方能維持及確保電動工具的安全
性。
注意事項
不可讓孩童和體弱人士靠近工作場所。
應將不使用的工具存放在孩童和體弱人士伸手不及的
地方。
使用充電式衝擊扳手機的注意
事項
1.
進行緊固件可能接觸到暗線的操作時,請握著電
動工具的絕緣手柄表面。
接觸到“通電”電線的
緊固件可能使電動工具的金屬零件“通電”,而
造成操作人員觸電。
2. 本機組為旋緊、旋鬆螺栓和螺帽專用的可攜式工
具。請勿使用於其他用途。
3. 長期間使用時,請配戴耳塞。
4. 單手操作極其危險;操作時請用雙手緊握工具。
5. 檢查確認套筒沒有破裂或損壞。破裂或損壞的套
筒非常危險。使用套筒前請進行檢查。
6. 用套筒插銷和 O 型環固定套筒。
如果固定套筒的插銷和 O 型環受損,套筒可能從
衝擊扳手上脫落,這是相當危險的。如果套筒插
銷或 O 型環有變形、磨損、破裂或其他任何損壞,
請絕對不要使用。請務必將套筒的插銷和 O 型環
安裝在正確的位置。
7. 檢查旋緊力矩。
旋緊螺栓的適當扭矩取決於螺栓的製造材料、尺
寸、等級等。
此外,本衝擊扳手產生的旋緊扭矩亦取決於螺栓
的材料和尺寸,以及套筒安裝方式所需要的衝擊
扳手長度。
此外,當電池剛充完電和電池即將耗盡時,扭矩
也略有不同。可使用扭矩扳手檢查螺栓是否已按
適當的扭矩旋緊。
8. 在切換旋轉方向之前,先停止衝擊扳手。在切換
旋轉方向之前,請務必鬆開開關,等待衝擊扳手
停下來。
9. 絕勿觸摸旋轉部位。
不要讓旋轉的套筒靠近手或身體其他部位,否則
可能會被套筒割傷或夾住。此外,套筒長時間持
續使用之後,注意不要碰到套筒。因為套筒變得
很燙,可能將人灼傷。
10. 使用萬向接頭時,不要讓衝擊扳手空負荷旋轉。
如果在沒有連接負荷時讓套筒旋轉,萬向接頭會
造成套筒劇烈轉動。此種情況下您可能會受傷,
而套筒的劇烈運動可能會振動衝擊扳手以致扳手
掉落。
11. 務請在 0 ∼ 40℃ 的溫度下進行充電。溫度低於
0℃ 將會導致充電過度,極其危險。電池不能在
高於 40℃ 的溫度下充電。
最適合於充電的溫度是 20 ∼ 25℃。
12. 請勿連續使用充電器。
一次充電完成后,請將充電器擱置 15 分鐘以上,
然後再進行下一次充電。
13. 勿讓雜質進入充電池連結口內。
14. 切勿拆卸充電式電池與充電器。
15. 切勿使充電式電池短路。造成過大電流和過熱,
從而燒壞電池。
16. 請勿將電池丟入火中。
燃燒電池將引起爆炸。
17. 請勿將異物插入充電器的通風口。
若將金屬異物或易燃物插入通風口的話,將會引
起觸電事故或使充電器受損。
18. 充電後電池壽命太短不夠使用時,請盡快將電池
送往經銷店。不可將用過的電池亂丟。
19. 請勿使用耗竭了的電池,否則將會損壞充電器。
鋰離子電池使用注意事項
為延長使用壽命,鋰離子電池備配停止輸出的保護功
能。
若是在使用本產品時發生下列 1 至 3 的情況,即使
按下開關,馬達也可能停止。這並非故障,而是啟動
保護功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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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6 9: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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