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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轉式雷射測量儀
GRL 350 HV
雷射種類
630–650 nm
,
< 5 mW
光束發散角
0.4 mrad
(全角度)
三腳架固定座(水平)
5/8"-11
拋棄式電池(鹼-錳)
2 × 1.5 V LR20 (D)
連續工作時間約略值
30
小時
重量符合
EPTA‑Procedure 01:2014
1.8 kg
尺寸(長 × 寬 × 高)
187 × 182 × 170 mm
防護等級(不含電池盒)
IP56
(防塵、防潑水設
計)
A) 溫度為
20
°C
B) 工作範圍在不利的環境條件下(例如陽光直射),工作
範圍將縮小。
C) 沿軸線
D) 只產生非傳導性污染,但應預期偶爾因水氣凝結而導致
暫時性導電。
從產品銘牌的序號
(18)
即可確定您的測量工具機型。
遙控器
RC 4
產品機號
3 601 K69 S..
工作範圍
A)
30 m
操作溫度
–10 °C … +50 °C
儲藏溫度
–20 °C … +70 °C
最高適用海拔
2000 m
空氣相對濕度最大值
90 %
根據 IEC 61010-1 之污染
等級
2
B)
拋棄式電池(鹼-錳)
2 × 1.5 V LR6
(
AA
)
重量符合
EPTA‑Procedure 01:2014
0.11 kg
A) 工作範圍在不利的環境條件下(例如陽光直射),工作
範圍將縮小。
B) 只產生非傳導性污染,但應預期偶爾因水氣凝結而導致
暫時性導電。
從產品銘牌的序號
(34)
即可確定您的遙控器類型。
安裝
遙控器的供電
建議使用鹼錳電池來驅動本遙控器。
若要打開電池盒蓋
(36)
,請按壓鎖扣
(35)
並取下
電池盒蓋。裝入電池。
此時請您注意是否有依照電池盒內側上的電極標示
正確放入。
務必同時更換所有的電池。請使用同一製造廠商,
容量相同的電池。
u
長時間不使用時,請將取出遙控器中的電池。
遙
控器中的電池可能因長時間存放不使用而自行放
電。
測量工具的電源供應
建議使用鹼錳電池來驅動本測量工具。
若要取出電池盒
(2)
,請將鎖扣
(1)
旋轉至
位
置。將電池盒從測量工具中抽出,然後裝入電池。
此時請您注意是否有依照電池盒內側上的電極標示
正確放入。
將電池盒
(2)
推回測量工具內,並將鎖扣
(1)
旋轉
至 位置。
電池快沒電時,電量警示燈
(12)
將亮起。測量工具
還能繼續運作約 2 小時。
電量警示燈
(12)
開始呈紅色閃爍時,表示測量工具
將在 5 分鐘後自動關機。
務必同時更換所有的電池。請使用同一製造廠商,
容量相同的電池。
u
長時間不使用時,請將測量工具裡的電池取出。
電池可能因長時間存放於測量工具中不使用而自
行放電。
操作
u
妥善保護測量工具和遙控器,切勿受潮並應避免
陽光直射。
u
勿讓測量工具和遙控器暴露於極端溫度或溫度劇
烈變化的環境。
例如請勿將它長時間放在車內。
測量工具和遙控器歷經較大溫度起伏時,請先讓
其回溫後再使用。一律要先進行精準度檢查,才
能繼續使用測量工具(參見 「測量工具精準度檢
查」, 頁 46)。
如果測量工具曝露在極端溫度下或溫差較大的環
境中,會影響儀器的測量準確度。
u
測量工具須避免猛力碰撞或翻倒。
測量工具遭受
外力衝擊後,一律必須先檢查其精準度,確認後
才能繼續使用(參見 「測量工具精準度檢查」,
頁 46)。
u
雷射籠框若是因測量工具翻倒而破裂時,請您要
小心。
您可能因破碎而形成的尖銳利邊而割傷自
己。
操作遙控器
如果您在測量工具調平時按下操作按鍵,會中斷調
平過程,並導致儀器瞬間停止轉動。只要使用遙控
器就可避免這種情形。
只要裝入的電池具有足夠電壓,遙控器即能保持在
待機狀態。
架設測量工具時,請將遙控器對準其中一個感應
器
(9)
以便能夠直線傳送訊號。如果遙控器無法正
對感應器,將導致其工作範圍縮小。以非直射訊號
來說,透過訊號反射(例如在牆面上)亦可改善其
作用範圍。
按下遙控器的按鈕後,訊號傳送指示器
(28)
隨即亮
起,上隨即出現代表已傳送訊號的燈號。
無法用遙控器開關測量工具的電源。
操作旋轉式雷射測量儀
u
工作區域不得留有可能會反射或阻擋雷射光束的
障礙物。請將反光或平滑發光的表面蓋住。請勿
以穿透過玻璃板或類似材質的方式進行測量。
經
Bosch Power T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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