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環境:
棄置包裝物料
1.
包裝物料為
100%
環保,並且有回收標誌
。包裝物料不能分散棄置,必須符合所在當地
有關法規的規定。
2.
有關處理和回收該產品及其包裝更詳細的信息,請聯繫當地有關機構或您購買本產品的商
店作廢物回收。
報廢家電
3.
本產品已經取得了可回收或可重複使用的材料。報廢必須符合當地的垃圾處理規定進行。
報廢之前,一定要切斷電源線,使設備無法重新使用。
4.
在產品或者產品附帶的文檔中有此標誌
表示該產品不能被當作生活垃圾處理,但必
須棄於用作存儲或回收電子/電器產品的地方。
5.
遙控器中的電池需正確地回收或者丟棄。電池應做為有害垃圾由有資質的回收點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