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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CN
母乳储存
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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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反复冷冻乳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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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在已冷冻过的乳汁内添加新鲜的乳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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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养之后剩下的乳汁应予以丢弃,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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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出的乳汁可以盛放在配有密封垫的奶瓶中,立即置于冰箱里冷藏
或冷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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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出的乳汁可以在冰箱中冷藏 48 个小时(并非冰箱门内侧),或在
冷冻室中冷冻 3 个月。奶瓶上应清晰标注吸乳日期与时间,应先使用
先吸出的乳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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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储存使用经过消毒的吸乳器收集的母乳。
用吸出的母乳喂食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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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飞利浦新安怡奶瓶存储母乳,必须取掉密封垫,然后组装上无
菌飞利浦新安怡奶嘴进行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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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的母乳应放在冰箱中通宵解冻,但是,如紧急需要,也可放在一
碗热水中解冻。解冻后的母乳应于 24 小时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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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母乳进行加热的方法:
将奶瓶竖立在一碗热水中,或使用飞利浦新安怡奶瓶与婴儿食物加热
器安全迅速地加热食物。切记!喂食前应检查乳汁或食物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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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微波炉中加热乳汁,因为这可能会破坏营养元素与抗体。此外
不均衡加热也可能使液体乳汁局部过热,导致灼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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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冷冻的母乳储存瓶/杯浸入沸水中加热,因为这可能导致爆裂/
开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