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錄機及多媒體資料
35
拍攝圖像之後,注意以下事項:
•
如果不想保存圖像,按
選項
>
刪除
。
•
要返回至觀景器拍攝新照片,半按下相機快門
鍵
。
•
要
通過多媒體訊息
、
通過電郵
或
通過藍芽
傳送圖
像,選擇
選項
>
傳送
。詳情請參閱 「訊息」,刊
於第
57
頁及 「藍芽連接」,刊於第
84
頁。此選
項在目前通話期間不可用。
•
要在目前通話期間傳送圖像給對方,選擇
選項
>
傳送至來電號碼
。
•
要修改照片,選擇
選項
>
修改
。請參閱 「修改圖
像」,刊於第
39
頁。
•
要列印照片,選擇
選項
>
列印
。請參閱 「圖像列
印」,刊於第
47
頁。
連續拍照
選擇
選項
>
連拍模式
設定攝錄機連續拍攝六張照
片。亦可以在連拍模式下使用
啟動自動計時器
。請
參閱 「自拍
─
自動計時器」,刊於第
35
頁。照片
會自動儲存於
多媒體
中。
要拍攝照片,按住拍攝鍵。如果您想要拍攝六張以
下的照片,在拍攝想要的照片數量後鬆開拍攝鍵。
拍攝照片後,照片會顯示於主螢幕上的格子中。要
檢視照片,按操作桿以開啟照片。
要返回至連拍模式觀景器,半按下相機快門鍵。
自拍
─
自動計時器
使用自動計時表延時拍攝,可以為自己拍攝照片。
要設定自動計時表延時,選擇
選項
>
啟動自動計時
器
>
2
秒
或
10
秒
。要啟動自動計時表,選擇
啟動
。
自動計時表執行時,自動計時表指示符
(
)
閃爍,
裝置發出 「嗶嗶」聲。攝錄機在選定延時過後開始
拍攝。亦可以在連拍模式下使用
啟動自動計時器
。
請參閱 「連續拍照」,刊於第
35
頁。
秘訣!
選擇
選項
>
啟動自動計時器
>
2
秒
以便
拍攝時保持您的手平穩不動。
閃光燈
使用閃光時請與其保持一個安全的距離。近距離拍
攝時,不要對人或動物使用閃光。拍照期間不要遮
擋閃光。
攝錄機有
LED
閃光燈可用於光線較弱的情況。可以
使用以下閃光燈模式:
自動
(
)
、
防紅眼裝置
(
)
、
強制閃光
(
)
、及
關
(
)
。
選擇
選項
>
圖像設定
>
閃光燈
>
強制閃光
以使用閃
光燈。
如果在光線明亮的情況下將閃光燈設定為
關
或
自
動
,拍攝圖像時,閃光燈仍會發出微弱的光。它可
令拍攝對象明白正在進行拍攝。但在拍攝的照片中
沒有閃光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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