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endix
27
China RoHS
部件名称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铬
(Cr (VI))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主机
×
○
○
○
○
○
同 包 装 物
品、选装件
○
○
○
○
○
○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SJ/T 11363-2006 标准规定
的限量要求以下。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SJ/T 11363-2006 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
本表中以「×」所表示的物质,属于「欧盟 2003 年 2 月 RoHS 指令」中指出的以现在的科
学观点来看该物质的去除或替代在技术上被认为是不可行的、且属于有关限制特定有害物质
含有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除台湾、香港和澳门外)「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
录」对象产品以外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