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1
按
MENU
按鈕。
"REC MODE"會顯示在面板上 (
☞
第25頁)。
2
按
PLAY/SET
按鈕。
開始錄音模式設定。
3
按
FF/+
或
REW/–
按鈕以便從HQ﹐SP
與LP中加以選擇。
4
按
PLAY/SET
按鈕以完成屏幕設置。
5
按
STOP
按鈕關閉選單。
備註
對于會議或講演需要清楚明了的錄音宜選用HQ (優
質) 或SP (標准播放) 模式。
麥克風靈敏度可視
錄音需要做調整
麥克風靈敏度可視錄音需要做調整。
使用
MICSENS
開關,在
CONF
及
DICT
位置間
選擇。
C O N F : 高靈敏度模式,會記錄所有方向之聲音。
DICT : 低靈敏度模式,適合口述。
備註
如您需要清晰地記錄口述聲﹐應將開關置于DICT (聽
寫) 模式且將內置麥克風靠近講演者 (5至10釐米)。
您能從三種記錄模式﹕HQ (優質) 模式﹐SP (標准
播放) 模式和LP (長時播放) 模式中加以選擇。連
續記錄時間在HQ (優質) 模式約4小時20分鐘﹐在
SP (標准播放) 模式約10小時25分鐘﹐以及在LP
(長時播放) 模式約22小時20分鐘。
對一個連續文件中的有效記錄時間。如果需要多
次執行短片段的記錄﹐則錄音時間可能會縮減。
錄音模式
(REC MODE)
1
按
PLAY/SET
按鈕開始播放。
錄音/播放指示燈會亮起。
2
調整
VOLUME
控制至您想要的大小。
3
在您需要停止播放的任意位置上按
STOP
按鈕。
再次按動PLAY/SET按鈕即可恢復播放。
播放
您能在任意位置上開始播放某一文件。
錄音模式(REC
MODE)/
麥克風靈敏度可視錄音需要做調整
/
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