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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Nokia
。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合格聲明書
本公司
NOKIA CORPORATION
聲明產品
HS-95W
符合歐盟指令
1999/5/EC
(Directive 1999/5/EC)
的基本要求和相關規定。
此聲明書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的全文可在
http://www.nokia.com/phones/
declaration_of_conformity/
中找到。
© 2007 Nok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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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
Nokia
的書面同意,嚴禁以任何形式複製、傳送、散佈或儲存本文件的部分
或全部內容。
Nokia
和
Nokia Connecting People
是
Nokia Corporation
的註冊商標。本文件中所提及
的其他產品與公司名稱可能分別為其各自擁有者之商標或註冊名稱。
Bluetooth
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
Nokia
奉行持續發展的政策。
Nokia
保留對本文件中所描述產品進行變更或改進的權
利,恕不另行通知。
不論是任何情況,包括發生資料或收入損失或任何特殊、附隨、衍生性或間接之損
害,無論其發生原因為何,
Nokia
無需承擔任何損害之責任。
本文件之內容係依 「現況」提供。除非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否則不對本文件之準
確性、可靠性或內容做出任何類型的明確或隱含的保證,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對特定
目的的商用性與適用性的默示保證。
Nokia
保留於任何時刻修正或作廢此文件的權
利,恕不另行通知。如需最新的產品資訊,請參閱
www.nokia.com.tw
。
特定產品的取得依地區而有所不同。如需詳細資訊,請洽詢當地的
Nokia
經銷商。
對本裝置進行任何未經明確認可的變更或修改,將可能導致使用者操作此設備的權
利失效。
出口管制
本裝置可能包含受到美國與其他國家之出口法律與條例所規範的商品、技術或軟
體。禁止在違反法律的情況下進行轉移。
根據交通部電信器材管制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
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般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
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電機設備之干擾。
第
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