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安全措施
12.
回收
• 從系統中移除製冷劑時,無論是爲了維
修還是解除調試,所有的製冷劑安全的
移除是推薦的良好做法。
• 將製冷劑轉移到鋼瓶時,請確保只使用
適當的製冷劑回收鋼瓶。
• 請確保維持系統總充灌的鋼瓶數量正
確。
• 所有使用的鋼瓶是指定用於回收製冷劑
並已貼上指明該製冷劑的標籤(如: 製冷
劑回收特別鋼瓶)。
• 鋼瓶必需配有壓力釋放閥和連帶的關閉
閥,兩者都必需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
• 回收鋼瓶被抽空,並且可以的話,在回
收前先冷卻。
• 回收設備需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而且
手上擁有一套關於設備的說明。這些設
備必須適合回收可燃性製冷劑。
• 此外,需有一套校準的稱重秤,並且處
於在良好的工作狀態。
• 軟管必需配有無洩漏的斷開接頭,並且
處於在良好的狀態。
• 在使用回收機前,檢查它是否處在良好
的工作狀態,妥善的保養以及任何連帶
的電器組件已經密封以防止製冷劑釋放
時點火。
如有疑問,請諮詢製造商。
• 回收的製冷劑必須退還給製冷劑供應商
並收納在正確的回收鋼瓶。同時,安排
相關的廢料轉移單。
• 切勿在回收單位內混合製冷劑,尤其不
要在鋼瓶內混合。
• 如果需要移除壓縮機或壓縮機油,請確
保先排空至可接受水平,以確保可燃性
製冷劑不會殘留在潤滑劑中。
• 排空流程需在壓縮機退還給供應商前進
行。
• 只有對壓縮機機體電加熱,才能用來加
速此流程。
• 從系統排放壓縮油時必須安全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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