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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编辑对象
绘制线条和粘贴到板上的图像是作为“对象”在软件中进行处理的。
n
.选择对象
在编辑前,需要先选定对象。
1..触碰.
“Select”按钮。
2..触碰一个对象。
该对象即被选定。
选定对象并触摸 后,将出现扩展菜单,从中可以进
行以下编辑操作 :
• Cut ( 剪切 )
• Copy ( 复制 )
• Paste ( 粘贴 )
• Delete ( 删除 )
• Rotate ( 旋转 )
• Order ( 命令 )
• Cancel selection ( 取消选择 )
• Group ( 分组 )
• Ungroup ( 取消组 )
• Property ( 属性 )
选定点
触摸一个对象。
触摸绘制有图形的区域。不
可通过触摸没有绘制任何内
容的区域选定对象。
已选定对象
对象的区域以虚线标示出来,
称作选定点的标识出现在该区
域的顶部和两侧。
通过经拖动指定区域的方式,可以选择该区域内的多个对象。( 没有完全包含在此区域中的对象不会被选定。)
n
.分组对象
可以将多个选定对象作为一个对象进行编辑。
1..选择要分组的对象。
2..从扩展菜单中选择“Group”
。
取消分组
1..选定分组的对象。
2..从扩展菜单中选择“Ungro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