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 池 資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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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電池資料
■
充電及放電
您的裝置由充電電池供電。新電池只有在二、三次完全充電和放
電的週期之後才能達到最佳性能。電池可以充電、放電幾百次,
但最終亦會失效。當通話和待機時間明顯短於正常時間的時候,
請更換電池。僅使用
Nokia
許可的電池,且僅使用
Nokia
許可
的、為此裝置設計的充電器為電池充電。
當不使用時將充電器從電源插頭和裝置中拔出。不要將完全充電
的電池連接至充電器,因為過分充電可能縮短其壽命。如果已完
全充電的電池擱置不用,電池本身便會不斷放電。
如果電池已完全沒電,在螢幕出現充電指示符號或可作任何通話
之前可能需要幾分鐘。
不要把電池作其他用途。不要使用損壞的充電器或電池。
請勿使電池短路。當金屬物品
(
如:硬幣、萬字夾或筆等
)
直接接
觸電池的正
(+)
極與負
(–)
極時,便有可能會發生意外短路的情
況。
(
它們看上去像電池上的小金屬條。
)
例如:當您將備用電池
放在口袋或包中時就有可能發生。電極的短路將會造成電池或觸
及物品的毀損。
把電池留在過熱或過冷的地方
(
如:夏天或冬天的密閉車廂中
)
,
會縮減電池電容量及壽命。請盡量把電池保持在
15°C
及
25°C
(59°F
及
77°F)
之間。如果裝上過熱或過冷之電池時,即使電池電
量已飽和,手機亦可能暫時無法操作。電池的效能在冰點以下將
大打折扣。